一、比选项目(略)
本比选项目(略)药械化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期)编制《方案设计》、《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机构比选,项目业主为(略),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比选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二、比选项目内容要求
(一)、编制(略)药械化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期)《方案设计》、《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其内容和要求应符合并达到国家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主管部门对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所要求的内容和深度。《方案设计》、《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均应通过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审。
(二)、完成期限:(略)
三、(略)药械化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简况
(略)药械化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拟建设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检验实验、辅助、管理、保障用房,项目拟初步选址于温江区永宁镇芙蓉大道北侧,紧邻上医国际广场,距离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温江院区约2.5公里。
四、比选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比选要求比选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咨询单位建筑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咨询单位建筑专业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
(二)、本次比选(略)。
五、比选文件获取及报名
(一)、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0年1月31日下午13:00时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略)((略)) 1222办公室领取并登记报名(报名需递交盖有公司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文件复印件、法人委托书、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人对递交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负法律责任)。
(二)、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六、比选文件的递交
(一)、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人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2月7日17:00前,地点为(略)((略)) 1222办公室递交。
(二)、逾期送(略),比选人不予受理。
七、(略)
本次比选公告在(略)官网。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