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作出福建省三莆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三元三莆机动车拆解项目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决定的公告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作出福建省三莆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三元三莆机动车拆解项目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决定的公告 (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略)局对福建省三莆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三元三莆机动车拆解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或者三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通讯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序号 | 文件名称 (全文详见附件)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准福建省三莆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三元三莆机动车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函 | 明环评〔(略) | (略) |
信息来源:http://(略)gov.cn/zwgk/gggs/(略)/t****(略).htm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