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 韶山市人民法院关于湘潭市九华示范区学府路1号新都汇一期0101012号商服用房房地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二次) 公告时间:(略) 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第二次拍卖) 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2月9日 10时至2020年2月10日 10时止(延时除外)在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略)com/0732/06),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湘潭市九华示范区学府路1号新都汇一期(略)号商服用房房地产,所有权人为湖南原弘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产证号:潭房权证字第(略)号,位于1层,共34层,建筑面积98.7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国土证号:潭九国用(2014)第B(略)号,出让土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50年8月31日。 评估价: (略)元,起拍价: (略)元,保证金: 60000元,增价幅度: 1000元或其整倍数。 特别提醒: 1、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等,以相关部门登记为准,如与(略),其风险由(略)。 2、该房屋与承租方马文武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由乙方投资经营回家吃饭餐饮,租赁期为15年,即从2015年3月1日至2030年2月28日止。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日起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上班期间咨询电话:(略);实地看样定于(略)0时至11时,时间可能有变,请在此时间前一天拨打咨询电话确认,必要时可联系承办法官。 三、本次拍卖仅(略),本院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为处置该资产;拍卖公告以在淘宝网发布的为准,竞买人在其他(略)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次拍卖不接(略),除淘宝网外本院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收拍卖保证金,并按淘宝网提示缴纳拍卖保证金是报名参与此次拍卖的唯一方式,请勿将拍卖保证金转账至本院银行账户,切勿将拍卖保证金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四、拍卖方式:1、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略)(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2、本次拍卖活动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起拍价即为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税(略)。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略)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略)。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人相关说明:(略) 十、竞买人报名参与拍卖时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拍卖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拍卖保证金自动解冻退回;竞买人缴纳的拍卖保证金在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拍卖保证金在拍卖结(略) 十一、拍卖成交后,竞得者拍卖余款(扣除拍(略))请在成交(略),请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至本院以下指定账户(注明买受人和资产名称): 户名:(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拍卖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拍卖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略)。各银行充值和支付限额详情请参考网拍平台公布的说明。 十三、依照法释〔(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承办法官电话:(略) 监督电话:(略) 联系地址:湖南省韶山市厦门大道 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法院 淘宝网技术咨询电话:(略) 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