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舒兰市东环城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2020/02/04
发布时间:(略)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舒兰市东环城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吉自然资耕函〔2020〕17号
舒兰市人民政府:
《舒兰市人民政府关于舒兰市东环城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舒政请〔20(略))收悉。经省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将农民集体农用地12.8708公顷(其中耕地12.8602公顷)转为建设用(略),同时同意征收农民集体建设用地1.7058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4.57(略),用于舒(略)。
二、依法履行(略),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略)。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土地。
三、严格执行国(略),抓紧供应土地,并将供地情况及时报我厅备案。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略)
|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