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西路23号大院(侦查大楼)业务用房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二次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西路23号大院(侦查大楼)业务用房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二次招标)[项目编号:****]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0-02-08 00:00 至 2020-02-10 23:59止),具体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联系人:易工
联系电话:020-****5259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市**区****办公室
联系地址:**区**大道中166号305室
联系电话:020-****6908
**西路23号大院(侦查大楼)业务用房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二次招标)[项目编号:****]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0-02-08 00:00 至 2020-02-10 23:59止),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广****公司 | **市****公司 |
投标报价(万元) | 2422.36 | 2438.767436 | 2435.099732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格证书编号 | 陈超鸿/粤244****051832 | 张志龙/粤144****32258 | 程焯伟/粤144****03792 |
综合得分 | 97.3 | 91.01 | 90.6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联系人:易工
联系电话:020-****5259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市**区****办公室
联系地址:**区**大道中166号305室
联系电话:020-****6908
招标人名称:****
日期:2020-02-08
日期:2020-02-08
附件: | 1.评标报告(无名单).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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