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且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信息的,还需要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gov.cn/)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册时间、注册资金、经营范围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投标人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营业范围需包含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内容。
2.2、财务要求: 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或能够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之一:a、国税局开具的一般纳税人认证证明;b、一般纳税人条形章;c、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站截图证明,并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项目业绩的合同案例至少1个。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首页、合同主体(能够体现项目内容、性质等,即同类项目依据)、合同金额(略),框架合同的以订单为准,原件备查。
2.4、应答人不存在下列情形的承诺书: (1)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3)本次所采购产品或服务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或(略)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4)本次所采购产品或服务在最近三年内有被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行为;(5)不同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或同一标包或同一项(未划分标段或标包)的应答。(6)违背诚信原则,虚假承诺或提供虚假应答资料;(提供承诺书)
?本项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