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本次比选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2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答人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广告代理或墙体广告或者广告发布等相关内容(其一即可);
2、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或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
3、供应商需具备所采购媒介的媒介供应商授权(墙体(略));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略),否则均将被否决。
5、自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9月1日,供应商具有所投标段同类广告项目**经验(需提供合同关键(略),至少包含合(略));
6、应答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略),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财产被接管、冻结的或破产状态的;最近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为骗取中标的(裁决发布);被相关行政(略),且在惩罚期内的;按照**移动负面行为管理办法中相关条款约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且在惩罚期内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
应答人如有不符合上述任一项资格要求,则判定其不具备比选资格,不得进入后续评审环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