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 ****关于被执行人******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商铺(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公告时间:****.****.12 17:36:02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第一次) ****将于****年3月14日10时至****年3月15日10时止(延时****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com/ 户名:****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 (1)将本院查封的被执行人******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澜湾壹号小区北苑5号楼与6****商铺共6间进行第一次网上拍卖。 ****商铺起拍价:****312.2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商铺起拍价:****084.8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商铺起拍价:****084.8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3月3日起至****年3月5日18时止接受咨询,****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年3月19日 17****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法院,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县支行,账号:166************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405/176******** 联系地址:**省**县城南新区勤政路东段 网址: http://sf.****.com
****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