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企业资质:应答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供在有效期内清晰可见的下列有效证明材料: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企业已实行三证合一,则提供(略))、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
2.2关联关系:应答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投资参(略),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3财务要求:本项目要求应答人财产未被处于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加(略)。
2.4信誉要求:本项目要求应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招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不良信誉记录。需提供加盖应答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2.5业绩要求:本项目要求应答人具备(略)需提供证明材料,如合同关键页(含合同首尾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含协议首尾页、签字盖章页)+订单。
2.6联合体声明:(略)
2.7办事机构:应答人应在拉萨市区设有办事机构或者承诺中选后15日内在拉萨市区成立办事机构。
(1)应答人已在拉萨市区设有办事机构的需提供证明材料:①如由应答人所属人员租赁,则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租房合同、租房人与应答人的劳务合同及以应答人公司名义缴纳的社保证明;②如为应答人自有房屋,则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证明该房屋属于应答人的证明文件;③如以应答人公司名义租赁,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租房合同。
(2)应答人承诺(略),需提供加盖应答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