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于****年1月15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珠海门户网、珠海市财政局官网及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上提交的(略)政府购买专业技术人员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LZ****ZH00ZC13)(广东省项目采购计划编号:****-****-****-****)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因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继续暂停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变更:
一、变更内容
1.原采购文件中的第6页第八点 投标截止时间:(略)5时00分。 变更为: 投标截止时间:(略)5时00分 。
2.原采购文件中的第6页第九点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珠海市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12楼8号开标室 变更为: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210号大金鹰大厦2楼开标室 。
3.原采购文件中的第6页第十点 开标时间:(略)5时00分 变更为: 开标时间:(略)5时00分 。
4.原采购文件中的第6页第十一点 开标地点:广东省珠海市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12楼8号开标室 变更为: 开标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210号大金鹰大厦2楼开标室 。
5.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
① 疫情防控期间,各投标供应商可以通过 中国邮政 、 EMS 、 顺丰快递 等快递方式,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如有)送达到开标地点,快递单上应清晰写明采购项目编号;
② 通过快递方式(略)(如有)的,递交时间为送达我司由我司工作人员签收的时间;
③ 通过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如有)的,寄错地址、逾期送达、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或者邮寄过(略),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我司不承担责任;
④ 投标供应商未参加现场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⑤ 投标供应商如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须在快递中附上《投标文件邮寄说明函》(另册,不需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且将说明函扫描发送至(略),格式详见附件。
⑥ 邮寄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210号大金鹰大厦2楼,收件人及联系电话:(略),(略)。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略)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略) | 联系电话:(略)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略) | 联系电话:(略) |
(二)采购代理机构:(略) |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210号大金鹰大厦2楼 |
联系人:(略) | 联系电话:(略) |
传真:(略) | 邮编:(略) |
(三)采购人:(略) | 地址:(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电话:(略) |
传真:(略) | 邮编:(略) |
特此公告。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