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关于上海市宝山区集贤路501弄44号102室房产司法拍卖(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公告时间:(略)14 14:33:38 拍卖公告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将于****年4月6日10时起至****年4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公拍网 ((略)net)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上海市宝山区集贤路501弄44号102室,建筑面积:84.53平方米;权证号:宝(略);权证核准日期:****年9月;房屋类型:公寓;竣工日期:****年。 (略)平方米;四至情况:东至抚远路、南至河道、西至集贤路、北至祁北路。 评估价:(略) 起拍价:155万元;保证金:16(略):1万(略) 二、拍卖时间:****年4月6日10时起至****年4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略)(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四、咨询、展示看样时间:咨询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看样时间为****年4月3日10时至16时。有意者请向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略)咨询,看样需预约或至现场登记,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看样。 五、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目前有人使用。本院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略),未看样的竞买(略),责任自负。 六、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七、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略)6时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该公司负责向本院反馈。 八、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本院指(略)。买受(略),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年4月23日16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本院指(略),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 九、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权(略)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略)。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略)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一、本次拍(略)知相关当事人,查询显示均由他人代收,若当事人未收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略)。 十二、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应于(略)6时前;联合竞买人应于(略)1时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 请竞买人在拍(略) 拍卖辅助机构:(略) 咨询电话:(略)、(略)柳老师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武定路327号1号楼****室 举报监督电话:(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年2月14日 标的列表:上海市宝山区集贤路501弄44号102室((略)net/sfpm/pmbdw?id=2E39CD34EDF61B8EDD94CB10AE9ED27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