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相关配套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龙建路桥股有限公司盆式支座项目进行(略),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略)
1.2项目名称:(略)(鹤大高速佳木斯过境段一标段)
1.3采购内容:主桥(略)(含税、含运输到场价、含指导安装)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划采购数量(台) | 其他 |
摩擦摆减震支座 | 55000DX横桥向 | 2 | |
摩擦摆减震支座 | 55000SX横顺双向 | 4 | |
摩擦摆减震支座 | 75000D(略) | 2 | |
摩擦摆减震支座 | 75000DX横桥向 | 1 | |
摩擦摆减震支座 | 75000SX横顺双向 | 2 | |
摩擦摆减震支座 | 75000GD固定 | 1 | |
摩擦摆减震支座 | 7000DX顺桥向 | 1 | |
摩擦摆减震支座 | 7000SX横顺双向 | 3 |
1.4交货期:(略)
1.5交货地点:佳木斯(略)。(以合同为准)
1.6 其它:(略)
二、采购方式:(略)
三、采购预算:企业(略)(含税、含运费、含指导安装、含报检价格)
四、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4.1意向供(略)和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略)意向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本项目采购内容。
4.2收到采购人邀请函的意向供应商可参加本项目采购。
4.3本项目(略)。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被邀请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略)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2月17日8:00至2020年2月20日8:00(北京时间)。
六、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单位缴纳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7.1因近期国内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我公司响应国家号召,并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减少及避免病毒传播风险,本次招标不组织考察施工现场,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原件以扫描的形式通过网络传递至采购方。并同时将原件邮递至采购方,待国内疫情解除后,供应商根据采购方要求补充相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2月20日8:00时,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及证明材料同时邮递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八、20年2月21日协商(谈判)的时(略)
我公司定于(略):30点由采购方组织受邀供应商进行协商(谈判)。
九、(略)
本公告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略)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子邮箱:(略)
收件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龙化路26号(龙建路桥(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