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略)
广大居民:
2020年2月14日,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通报,2020年2月13日0—24时,同心县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3例,目前已全部转至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治疗。截至2月14日18时,同心县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14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新增确(略)。
新增确诊病例一:苏某某,女,7岁,回族,同心县韦州镇庆华村人。
新增确诊病例二:苏某某,女,3岁,回族,同心县韦州镇庆华村人。
以上两位患者为姐妹关系,主要活动轨迹基本一致,具体如下:
1月27日9时,两位患者与母亲马某(确诊病例)到韦州镇庆华村马某某家做客,期间,2月6日确诊病例苏某某在场,11时前往韦州镇石峡村马某某家(外婆家)做客,18时返回家中。
2月8日18时,两位患者作为2月6日确诊病例苏某某的密切接触者被集中隔离。
1月26日—2月8日除以上其他时段,两位患者均在家未外出。
新增确诊病例三:彭某某,男,16岁,回族,同心县韦州镇韦二村人。
主要活动轨迹:
1月18日24时,患者父亲彭某某(确诊病例)自驾车携患者从广州出发,途经湖南、(略),于20(略),分别到患者外公王某某(确诊病例)家和二姨王某某家做客,23时左右返回家中。
1月21日—30日,患者多次到韦州镇汽车站旁苏建锋灯具店与表哥苏某某玩耍。
2月3日,患者到韦州镇农业银行附近药店(药店名记不清)给父亲彭某某(确诊病例)购买感冒药。
2月9日,患者作为2月9日确诊病例彭某某的密切接触者被集中隔离。
2、提醒广大居民朋友,如您是与上述患者密切接触者或在不同场合有过同行、交谈、照面等行为,请立即与(略),并主动配合做好居家隔离观察或集中隔离观察工作。同时,提醒从武汉、湖北和其他外省(区)返同人员要配合当地村、社区做好筛查登记与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到通风不良、人群密集的场所,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要立即向当地村、社区或同心县疾控中心报告,积极配合做好隔离治疗。
3、请广(略),同心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略)
联系电话:同心县卫生健康局:(略)
同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略)
同心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