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略)(以下简称 采购代理机构 )受(略)委托(以下简称 采购人 ),对(略)所需专用设备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略)所需专用设备项目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编号:(略)
3.资金来源:(略)
4.预算金额:(略)
5.采购内容:(略)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略)所需专用设备项目公开招标采购 | 五参数气象仪2台、零气发生器2台、动态校准仪2台、数(略)硫(SO2)分析仪2台、臭氧(O3)分析仪2台、PM2.5颗粒物(略)一氧化碳(CO)分析仪2台。 |
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6.交货时间:(略)
交货地点:(略)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投标人经营该项目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8.联合(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9.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略)
(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发售地点:(略)
(3)招标文件售价:(略)
(4)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报名
10.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即开启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略)午08:30 09:00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3)投标文件开启时间:(略)
(4)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即开启地点):(略)
11.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日前登陆《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入库登记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12.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13.采购代(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14.信息发布
本项目相关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及终止公告、中标结果公告等信息均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
15.公告期
(略)所需专用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公告期限:****年2月17日至****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