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 彭州市人民法院关于彭州市天彭镇东湖北街15号1栋1-2层的商铺(第二次拍卖)的公告(二次) 公告时间:(略)17 15:34:26 彭州市人民法院 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 一、本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从未委托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公告、须知内的咨询电话;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办理相关事宜等所产生的风险自己承担; 二、本公告中图片、文字、视频授权后可以下载传阅转发,但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涂改拍卖公告、图片、视频、拍卖须知、调查表中载明的内容,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三、目前入驻本院的拍卖辅助机构是:(略) 四、本院将下列拍卖辅助工作委托上述机构完成: (一)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照片及视频等资料; (二)展示拍卖财产,接受咨询,引领看样,封存样品等; (三)拍卖财产的鉴定、检验、评估、审计、仓储、保管、运输等; (四)其他可以委托的拍卖辅助工作。 五、竞买人委托相关机构办理业务存在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彭州市人民法院 竞买公告 彭州市人民法院将于(略)0时至(略)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略)com/028/18?spm=a213w.(略).(略)iYlqFN户名:彭州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略)㎡。 起拍价:136万元;保证金:27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及其整倍数)。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它说明:1.有租赁(租赁时间从(略)至(略),租金为每年10万元,租金已支付)。2.有抵押。 1.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略),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房屋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资产过户税(略):税费金额与被执行人的房屋面积大小、取得方式、初始价格、产权办理时间及竞买人和被执行人的房屋套数等情况有关,可能产生个人(企业)所得税(略),营业税等税费,具体金额请买(略),买受人自行到(略)。房屋拍卖成交后,本院仅向不动产登记中心送达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买受人自行(略)。本院不确定拍卖房屋能否办理分户国土证,分户国土证由买受人到国土行政机关自行办理。 2.本次拍卖财产本(略),相关情况在评估报告(公告)中对拍卖(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略),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略)(包括未明确(略))。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拍卖标的为股权的竞买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2)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若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若为合伙购买标的,需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到法院办理合伙购买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略))须与委(略)。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略)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略)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略),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标的物详情请于(略)至(略)0时止(节假日除外)拨打公告及须知下方的咨询电话,预约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有意者请通过看样电话和添加QQ:(略)与四川中环来拍科技有限公司预约看样时间(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公司统一安排),亦可登录来拍官网http://(略)com或关注 中环来拍(略) 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略)0时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略),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院于(略)话通知到申请方公告发布时间、拍卖时间及拍卖平台;若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无联系方式,现对于以上无法确定通知被执行人的有关情况特此予以公示,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九、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尾款在2020年03月12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彭州市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彭州支行,账号:1279 5608 6529 0002)并在余款缴付后十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身份材料到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略))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之后于二十个工作日内联系执行法官办理领取执行裁定书等相关事宜。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建议请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略)。 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略)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拍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略) 预约看样电话:(略) 淘宝咨询电话:(略) 法院监督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彭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