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人民法院关于对被执行人吴仕祥、刘传秀共同所有的,位于兴仁市屯(略)房地产进行变卖(变卖)的公告
贵州省兴仁市人(略)
变卖公告
((略)585号
关于贵州兴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吴仕祥、刘传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之规定,需要对被执行人吴仕祥、刘传秀共同所有的,位于兴仁市屯脚镇场坝居委会粑粑街上组01幢的一宗房地产进行拍卖。经本院确定,委托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址:(略)gov.cn)进行拍卖。因第一次、第二次拍卖已流拍,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院决定对前述财产进行变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略)平方米】。
变卖标的所有权人:(略)
变卖机构名称:(略)
变卖开始时间:(略)
变卖期:(略)
变卖竞价时间:(略)
变卖法院:(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变卖标的的基础信息、变卖底价、加价幅度、变卖起卖价全款(含保证金)缴纳方式、竞价方式、变卖溢价款交付方式及期限、竞买人风险责任、变卖过程中的降价情况等相关事宜的,请自行登录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查看该变卖标的的《变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介绍》以及其他提示,也可以直接与本院执行工作局(略)法官联系。
与本次变卖标的有关的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应于(略)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开始日(略),并经本院依法确认。未按照(略),或虽经本院确认了优先购买权,但未登录人民(略),按照网络司法拍卖系统的提示交纳变卖起卖价全款(含保证金),并于变卖日自行登录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参与变卖竞价、应价,主张优先购买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变卖标的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当事人可以参加竞买(法律、行(略),参加竞买的当事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不参加竞买的,也请关注整个(略)。
本院定于2020(略)需了解、(略),请按时到本院执行工作局听取介绍。届时未参加的,视为对变卖标的的基本信息和概况已知悉。
(重要提示:《竞买须知》、《标的介绍》为本公告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请认真、仔细阅读。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本公告、《竞买须知》、《标的介绍》的内容已全部知悉和了解。)
特此公告
二O二O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