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略)-1 采购人(全称): (略)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略) 为了保护甲、乙(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略) (2)项目名称: 长沙市星沙强制隔离戒毒所整体迁建工程太阳能和空气源热水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略)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略) 项目编号:(略)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 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等采购人发出供货通知后6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 3.2 履行地点:(略)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储备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略)。 2、中标人(略),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4.2 收款账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通分行(江苏天舒电器有限公司:(略))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略)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0,说明:项目竣工验收质保期满移交业主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支付合同金额的5%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整体项目(略),并与使(略)。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成交供应商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3、质保期从(略)。质保期内所有货物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项目验收按国家标准和规范及合同要求进行,货物及材料的各项技术性能必须达到合同和相关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验收所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略)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供应商(略),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略)。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4、根据长财采购 [2016]6 号文件“关(略),该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4、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乙方由于产品质量问题或延误交货等问题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具体违约金条款约定如下: (1)如乙方原因不能如期交货时,延迟30天后,应按合同总价款的0.5%/日的违约金给甲方,由于乙方原因致使交货时间超过6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 如因甲方原因导(略),本合同约定(略)。 (2)乙方使用经权威部门认定的违规、劣质产品的,甲方有权退货,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部分产品价款2倍的违约金。如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 (3)如产品产地、规格、型号不符合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约定的要求时,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负担因甲方拒收货物而发生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货款、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校验费、仓储、装卸费、安装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并应向甲(略)货款总值1倍的违约金。 (4)产品包装不符本(略),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略)。如因包装不符合要求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未按约定支付履约的,每延迟一天,按应交款项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可相应推(略)。 (6)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7)甲方未按合同要求申请支付工程款而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略)(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略)(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略) 生效 11.其他条款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储备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储备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安装调试 2.1中标人须加强组织管理,所有工作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2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2.3在产品运输、保管、安装、维护过程中的一切意外事故由中标人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3、验收要求 3.1 项目验收按国家标准和规范及合同要求进行,(略)相关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验收所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2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3 项目(略),由中标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4根据长财采(略)的通知”,该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4、(略). 4.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4.2、整体项目质保期要求壹年,并与使用方签订质量保证和售后维护保养协议。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成交供应商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4.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并移交至使用方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货物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5、 售后服务 5.1系统维(略)。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5.2技术支持 1)提供7×24(略)。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5.3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24小时內排除故障。 2)对重大故障(略),一般故障提(略)。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略)。 5.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略)(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略),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6、 培训中标人应按采购人指定负责培训,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水平。 二、其他要求及说明 1.1交货时间及地点 1)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等采购人发出供货通知后6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 2) 交货地点:(略) 1.2结算方法 1)付款人:(略) 2)支付方式: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项目竣工验收质保期满移交业主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支付合同(略),所有支付不计延期支付利息,付款时,乙方须(略)。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配套附件,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略)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4)投标人在投标前,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