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投标人应在(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2、本次招标(略)。
2.3、原则上只接受制造商报名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报名投标,以下(略):(1)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国境外(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企业,并且必须通过代理商完成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与合同签署的;(2)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略))享有(略)(最大或者最多表决权)的企业,并且必须通过代理商完成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与合同签署的。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由制造商出具使用代理商投标理由的说明文件,同时制造商应针对本项目出具授权投标人作为唯一投标和销售代理商的相关证明文件(代理授权书),明确产品(略),并承诺对投标人所销售产品提供技术支持。投标人和制造商为不同法人实体的视为代理投标,但投标人为母公司,制造商为子公司的视为制造商投标。
2.4、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万元人民币。如果注册资本为外币,则按照注册当日中国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略)
2.5、投标人应提供制造商、代理商****年度和****年度经外部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或(略)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产品的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略)
(4)在最近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
(5)投标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
2.7、报名代理人需提供企业法人针对本次集中采购报名的授权代理委托书。
2.8、投标厂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9、投标人可参加其中一个或者几个标包的投标,报名标包必须包括该标包全典配的产品(且典配产品仅能单一方案投标),只提供其中部分(略)。
2.10、同质化要求:针对送检的投标产品,依据招标人确定的PC服务器同质化判定原则进行同质化判定,同质化判定及处理原则详见公告附件1。
2.11、投标人需获得中国移(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