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对**市沙渚塘水系(濮院港)综合整治(三期)项目北沙渚塘段综合治理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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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的建设(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略)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污染防治措施 |
1 | **市沙渚塘水系(濮院港)综合整治(三期)项目北沙渚塘段综合治理工程 | **市(略) | **市水利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本工程综合整治河道16.976km,其中(略).1km,支流5.876km。主要建设内容为:堤防加固加高7.648km,护岸(略).448km,河道清淤11.967km,岸坡绿化10.627km。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的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附近公厕收集后纳入污水管网,最终由**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江。入网标准执行GB(略)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废气: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防治措施应按环评中的要求执行,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气,废气主要是施工期的扬尘(颗粒物)、施工车辆的尾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NOx 等)和底泥臭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NOx 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中的二级标准。 噪声: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防振措施,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GB(略)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标准。 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淤泥、土方和生活垃圾,应对固废分质处置,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提高**综合利用率。淤泥和土方用于低洼田块的加高,清障垃圾和沉渣由镇里统一处理,不能随意丢弃倾倒;生活垃圾定点存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略),现将上述建(略)。公告(略)。
联系电话:(略)传真:(略)
通讯地址:**市康民东路58号**市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略),自公告起五日内申(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