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棚户区”兴贤路安置房项目全过程代建开发(第二次)补充文件(1)
各投标人:
针对本工程原(略):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浙发改公管函〔****〕13号)相关规定,经上报县相关部门同意,本工程报名截止时间、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统一确定为:(略)
2、根据疫情防护需要,本工程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招标文件中涉及开标现场查验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身份的内容相应取消,投标人通过邮寄快递或直接送达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光盘(一式三份)装袋密封后送达至招标代理单位,密封袋上有接缝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送达地址:嘉善县阳光东路185号善商大厦1号(东)楼21层,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收件人:张小一,联系电话:(略)、(略)),招标代理机构做好投标文件交接签收记录、并及时告知投标人。寄件或送达前务必请提前联系,以便妥善安排人员办好交接签收手续。
电子投标文件要求如下(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应当按(略),其中技术部分、资信部分电子文档格式为PDF(签字及盖章按招标文件要求)及WORD版本(无需签字及盖章),PDF及WORD版本内容须保持一致,商务部分(附件六、建安工程费(含代建服务费)报价明细部分)须根据“品茗电子标书制作(投标)工具”制作电子文档,技术部分、资信部分和商务部分一起使用品茗软件刻录工具刻制成电子光盘一式三份, 光盘上应当用不褪色墨水笔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投标人(略)。
中标候选公示结束后,中标人应制作(略)(内容、水印码等必须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各投标人(略),请提供投标文(略),以供评标委员会在(略)时联系,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合理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
招标人委托嘉善县公证(略)标人授权代表不参加现场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活动。
3、招标文件P32页中“①A、B值应当在开标前由投标人代表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在规定数值中当场随机抽取。(01球至11球按排序分别对应以上相应数值。)”修改为“①A、B值应当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在规定数值中当场随机抽取。(01球至11球按排序分别对应以上相应数值。)。
4、如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形式缴纳的,须将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的原件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快递或直接送达;
5、本项目所涉原件,原为:“以(略),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时随身携带,在评标结束前评标委员会随时可能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进行核查;如评标委员会要求核查原件时投标人必须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评标时间内送达。若投标文件技术标中未(略)按相应评分内容不得分处理。其中企业营业执照及人员证书也(略)描二维码可查询企业或者证书的相应信息情况。”
现统一修改为:“本项目原件取消,投标单位须提供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在电子光盘中,如相应扫描件评标委员会在查看时无法辨认的,按相应评分内容不得分处理。”
6、(略):投标人控股股东公司或投标人控股股东公司的附属全资公司或投标人全资下属公司的业绩、奖项、人员是否可以予以认可?
答:(略)
7、如招标文件中内容与本补充文件内容有冲突,均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8、本补充文件一经在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系统(网址:http://(略)cn)”中发布,即表示所有投标人都已收到该补充文件;
9、投标人在收到本补充文件之日起,如未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通过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系统(网址:http://(略)cn)”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则视为将如期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提交,不再提出任何异议。
嘉善善建旧城改造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略)
地址:(略)
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略)
地址:嘉善县阳光东路185号商会大厦1号(东)楼21层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