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略)建设美丽乡村生态宜居精品村工程,已经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海发改[****]217号)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各项手续已经完备。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建设规模:1.排水工程:新建排水沟****米及雨水篦子100套,铺设排水管****米,水沟整治处理****米,排水明沟整治处理850米;2.设施(略):活动场地改造升级250平方米,设立入村标识2个和宣传栏4个,改造候车亭2处。增设路灯30盏;3.省道242沿线(略):沿街立面改造****平方米,设立三角绿地标识1个和镇入口标识1个,路面划线****米,两侧种植池绿化****平方米,增植行道树420株,铺设立道牙(沿路边)****.2米和路牙石(平道牙)****米,铺装两侧非机动车道砖****平方米,前排房前房后地面改造****.5平方米,新装休闲坐凳50套,设立红色主体雕塑100套,菜地周边(略).2平方米;4.村道改造工程:道路硬底化****平方米,巷道硬化900平方米及巷道绿化(成品)400套;5.新建垃圾收集屋2个(详见施(略))。项目总投资估算:****.38万元,该项目工程(略)。
最高投标限价:(略).33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略).46元(含税),暂估价****.00元)。(实际以财政局审定为准);
2.2、工程建设地点:(略)
2.3、招标范围:(略)建设美丽乡村生态宜居精品村工程包括排水工程、设施提升工程、省道242沿线改造工程、村道改造工程、新建垃圾收集屋2个等 (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标段划分:(略)
2.5、计划建设工期为 180 日历天;
2.6、建设资金来源人:除上级补助外,其余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略)施工企业。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投标申请人应于(略)020至02 月25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时至11时30分,15时至17时到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县附城镇324国道小路陂段南侧(县消防大队后面))获取招标文件,同时提交下列资料:
4.1企业介绍信原件;
4.2企业法定代表(略)(如需委托的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略)
4.3投标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5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证书(含临时二级建造师)(广东省外的(略))复印件(加盖执业章),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6投标申请人提供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须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中级(略)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复印件(加盖执业章)及身份证复印件;专职安全员1名、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材料员1名、资料员1名需提供各人岗位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7拟派驻本项目机构人员是本企业员工,并提供申请前近(略)。
4.8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亲自签署的投标申请之日算起前三年无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两次及以上一般安全事故的《投标声明书》原件。
4.9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在申(略)标承诺书原件。
以上申请资料须用A4纸(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相符”及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企业资质证书除外)核对后退回),按顺序装订成册,资料封面须注明“(略)建设美丽乡村生态宜居精品村工程投标申请人投标申请资料”及投标申请人全称(须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传真号码,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申请。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替代材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符合要求者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为进一步(略),有效防止疫情传播,要求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近期无武汉、温州等重点疫区旅居史或无与疫区回来人员接触史。(略)不适症状,请自觉就医隔离,另委派无上述疫区旅居史及接触史的健康人员参与投标。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点:(略)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办公地点:(略)
联 系 人:肖东山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