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 (略)关于高青县清河路12号(沿街楼)1#1-401号住宅房地产一套(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公告时间:****.02.20 10:52:33 淄博市(略)关于拍卖高青县清河路12号(沿街楼)1#1-401号住宅房地产一套的公告 淄博市(略)将于****年3月23日10时至****年3月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淄博市(略)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淄博市(略),网址:sf.taobao.com ),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高青县清河路12号(沿街楼)1#1-401号住宅房地产一套,详情见房产调查情况表。该房产登记楼层为4层,实际所在楼层为3层。 起拍价:24.5万元,保证金:3万元,增价幅度:****元(或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即日起至(略)(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递增出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略)。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略)。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略)法律规定和政策规定,由相应主体承(略),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七、对上述(略),请于****年3月20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略)6:00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略)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略)。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略)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略) 收款单位:(略) 收款银行:(略) 收款账号:(略)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略) 付款教程: https://(略)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略),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法释〔****〕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略)将(略),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法院(略),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略) 法院咨询电话:(略) 淘宝技术咨询:(略) 山东省淄博市(略) 二O二O年二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