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排污单位用电智能监控服务项目(包二)合作伙伴遴选已由(略)批准,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采购人为(略)。具有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参与遴选。 |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排污单位用电智能监控服务项目(包二)合作(略)。 1.2 实施地点:(略) 1.4 遴选数量:根据遴选文件评分办法计算供应商得分,得分最高(略)。得分相同的,报价较低的一方为选择的供应商。得分(略),技术指标较优的一方为成交供应商。 1.5 主要技术要求详见本项目遴选文件。 二、(略) 2.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合法的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2.2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的。 2.3可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须承诺可为(略)。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
三、遴选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实行电子邮件发售电子版遴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遴选文件。遴选文件售卖时间为(略)时30分至(略)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将供应商将营业执照扫描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略)@139.com,申请领取遴选文件。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为:(略) 4.2递交方式:截止时间前将应答文件电子版(PDF版)发送至邮箱(略)@139.com,疫情结束,接到通知后递交纸质标书。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将不予受理。遴选单位有权对邀请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邀请单位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
五、联系方式 遴选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doujie@(略)com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略) 联系邮箱:(略)@139.com。 |
六、附加项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遴选信息的官方媒介:_(http://(略)com.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遴选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主体的遴选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采购人:(略) 2020年0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