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第二十四小学、第二十七小学、第三十小学、第八幼儿园、良田镇金星村幼儿园建设工程临时用电项目已由(略)发展和改革局、(略)审批服务管理局以金发改发【2019】92号、银金审服批[2020]8号、银金审服批【2020】28号、银金审服批【2020】6号、银金审服批【2020】1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略),招标代理人为(略)。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临时用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主要建设内容:(略)第二十四小学、第二十七小学、第三十小学、第八幼儿园及良田镇金星村幼儿园建设工程的临时用电工程。
2.3招标范围:实施合同范围内的工程临时用电施工直至验收合格后交(略)
2.4 标段划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及承装(修、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证和注册证(外地进宁企业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提供近(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略)。
3.4根据国发【(略)最高法释【(略)件规定,凡列入各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网址http://(略)gov.cn/)。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0年02月21 日 至 2020 年02月28日(截止于2020年02月28日 17时 00 分),到(略)((略)新昌西路富民巷15号3楼项目管理部)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建造师执业证和注册证复印件及职称证复印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3月12日14时 30 分 ,地点为:(略)新昌西路富民巷15号3楼开标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略)
7.开标地点:(略)新昌西路富民巷15号3楼开标会议室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_(http://(略)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新昌西路富民巷15号3楼项目管理部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