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委党校学员公寓增建项目智能化系统采购
开标变更公告
一、采购人:(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胡晶 (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委党校学员公寓增建项目智能化系统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SDGP(略)
三、首次公告日期:(略)
四、变更内容:
(一)投标文件递交时(略):
1、原《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略)4时30分,由于疫情原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现变更为(略)时3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2、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开标现场递交,由于疫情原因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采用现场递交和邮寄方式递交;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开标室(泰安市花园路39号),由于疫情原因采用现场递交和邮寄方式后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变更,具体地址:(略),收件人:胡晶,联系电话: ****。
原招标文件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改为纸质投标文件,线上评标改为线下评标,投标文件制作份数为一正二副,投标文(略)((电子(略)式等;介质为U盘)、及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分别密封后递交(或邮寄)。(中标公示结束后,中标单位提供(略))
原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资料现需要将原件的复印件制作在纸质投标文件中且清晰可辩(若复印件不清晰无法辨认,后果自负),并加盖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或邮寄),现场不需提供原件。
注明:若为邮寄:(1)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共同接收并在接收邮件时录音、录像、拍照、负责封存保管直至开标。(2)邮件送达破损的不予接收。(3)投标人应在快递单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授权委托人(略)投标人投标文件接收情况。(5)开标所需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资料原件或复印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封装邮寄。(6)由快递公司或其他方面原因导致邮件不能按时送达的风险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若为现场递交文件:只允许潜在投标单位授权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一人持身份证件原件进行投标文件递交,递交标书后立即离开。递交人员须为非疫区人员、非隔离期人员,必须自觉接收现场人员的管理,自觉佩戴防护用品(如口罩),否则后果自负。
(二)投标文件澄清、答疑及业绩确认方式:
开评标现场投标文件澄清、答疑及业绩确认:由于疫情原因现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唱标记录单、澄清答疑、业绩确认等采用电子邮箱邮件形式发送给投标人进行确认,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将所使用邮箱账号发送至(略)并注明投标人名称,逾期未发送视为放弃投标。注:1、开评标过程中以上内容采用发送邮件的形式进行确认,投标人应保证网络正常,邮箱号码正确并正常使用,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开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应在收到代理机构邮件后20分钟内确认并回复到指定邮箱,若有异议请在20分钟内提出,逾期未回复的视为放弃或无异议。
(三)专家确定方式:原《招标文件》中评审专家从省评标专家库内随机抽取,由于疫情原因现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流行期间开(略)。
(四)开标评标现场将进行全过程录像录音,以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投标截止时间前,若疫情仍未解除,请各投标人自行查看泰安市公告资源交易网站是否发表开标地点变更通知。
五、采购(略):
联系人:胡晶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