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五井镇杨家窝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县五井镇杨家窝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土地复垦面积9.3597公顷,内容主要包括拆旧区地面清理、田块平整、客土回填及土地深翻等。项目总投资112.2万元,其中施工110万元,监理2.2万元。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B02 构筑物施工 G03 其他服务 2、需实现的功能和目标: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缓解项目地区的用地问题,增加耕地利用率,促进城镇地区发展 3、需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达到采购人和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技术规格和物理特性详见招标文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政府采购评审办法》,《****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2020年5月30日前竣工并验收合格。 交付地点:**县五井镇杨家窝村。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严格执行合同条款。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程序验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三、论证意见: 无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2月21日起,至2020年2月24日止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2-25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1、采购单位:**** | 地址:**县五井镇 |
联系人:朱效乐 | 联系方式:0536-****106 |
2.采购代理机构:**** | 地址:********街道4327 |
联系人:付少栋 | 联系方式:155****51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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