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 ****关于**省****市**市炉城镇东关**C9幢-1层―6层商用大楼(第二次拍卖)的公告(二次) 公告时间:2020.****.21 17:10:29 **省**** 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 本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从未委托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公告、须知内的咨询电话;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办理相关事宜等所产生的风险自己承担。
**省**** 拍卖公告
**省****将于2020年3月10日10时至2020年3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com/0836/02,户名:****)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标的物:**省****市**市炉城镇东关**C9幢-1层―6层商用大楼(房产证号:康房权证康房监证字第****971号).起拍价:2800万元,保证金:28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拍卖标的物为股权的竞买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物的,****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物。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0年2月21日起至2020年3月9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该标的物不组织统一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与拍卖人无涉。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3月9日16时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3月17日16****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农行**市支行,账号:22-575********318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物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建议请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依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案件、标的物咨询电话:0836-****433 淘宝咨询电话:****222870 监督电话: 0836-****434 联系地址: **省**州**市**新区木雅路一段959号。 拍卖信息可在 淘宝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上查询。
**** 二0二0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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