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机关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FZB-2020-TJDL-ZF012)更正公告第2号
(略) 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FZB-****-TJDL-ZF012)更正公告第2号 受 (略) 委托,(略) 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物业服务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物业服务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XFZB-****-TJDL-ZF012 3.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更正事项:1.投标截止时间更正为:****-03-10 14:30; 2.开标时间更正为: ****-03-10 14:30; 3.开标地点更正为: 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渤轻党校B座107室; 4.原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及投标文件格式中,所有服务期起始时间为“****年3月1日”的均更正为“****年4月1日”; 5.本项目最高限价更正为369.****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投标无效; 6.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更正为:孙老师(略) 2.更正日期:(略)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略) 2.联系电话:(略) 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略) 2.采购人地址:(略) 3.采购人联系人:(略) 4.采购人联系电话:(略)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区一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略)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略) 5.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略) 6.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略) 7.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略) 六、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公开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略)”送达 (略)或 (略) 项目内容
七、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略)和 (略)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 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原公告链接: 附件下载: 附件:(略) (略) (略) (略) 今收到(略)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物业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XFZB-****-TJDL-ZF012) 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年0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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