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美术馆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美术馆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已由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藏发改社会【****】9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略),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面积****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美术馆主展馆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地下****平方米),艺术互动体验区建筑面积****平方米,艺术家驻留创作基地建筑面积****平方米,艺术长廊3(略)2.2计划工期:42(略)。
2.3建设地点:原拉萨水泥厂(拉萨市城关区北京西路133号)。
2.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标段划分:(略)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至少具备1个(略)(含)以上的美术馆、科学(技)馆、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等场馆类施工业绩;或者具有一个总建筑面积在2万平米(含)以上或合同金额在2亿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业绩,并在人员(略)。其中,投标人(略),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时30分至(略)8时30分,在(报名网址)http://(略)gov.cn/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略)时30分至(略)8时30分,在(购买网址)http://(略)gov.cn/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0时00分,地点为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略)
8.其他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投标单位该项目投标无效。投标企业在参加开标时应携带纸质版投标文件备用。备注:请投标人将(略),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2区外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略)行西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
8.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必须到开标(略)。
8.4本项目执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鼓励和支持建设类中央企业在西藏属地法人注册的意见(试行)》的通知藏建市管〔(略)文件。
8.5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及补充文件的规定要求。
8.6《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略),投标保证施行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目前招投标系统只接受西藏本地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藏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只认可西藏本地中国平安、中国太平洋、中国人寿、中国人保四家保险公司开具的保单保函。)线下采取账户转账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在开标现场不予认可。
8.7招标文件(略),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略),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缴纳招标文(略),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 (略)
****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