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批复关于调整北洪港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延伸段)可行性研究报告
咸发改审批〔2019〕162号
关于调整(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咸项建[2019]35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建设,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019-421202-48-01-009641)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总长约5.5km,其中(略):清淤24063方,修建园路2068米,新建16个八字排水口,栽种乔木、灌木,种植草皮,总绿化面积68000平方米,沿岸垃圾清运,征地补偿等。
二、项目选址
北洪港延伸段。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略)。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
特此批复,原咸发改审批〔(略)废。请据此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尽快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争取工程早日建设,发挥效益。
附件:(略)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 (略)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备注 | ||||
全部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查、设计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施工监理 | √ | |||||||
主要设备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情况说明:勘查、设计、(略),可不采用招标,将采用国家和省相关法规中规定的方式发包。 | ||||||||
审批部门意见: 同意。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湖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略)。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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