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医疗救治总医院及医疗救治中心的要求,我院拟筹建新冠肺炎危重症隔离监护病房,需紧急购置呼吸机、连续性血液净化设备、病人监护仪等医疗设备及配套耗材一批,凡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公司,均可参与报名,现将相关采购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1、有创呼吸机 3台(具备能量代谢监测或双**辅助压监测功能)
2、无创呼吸机 1台(具有全自动吸气触发和吸气切换灵敏度调节功能,可实时自动补偿病人漏气量、吸气/呼气自动切换)
3、呼吸湿化治疗仪 13台
4、(略)10台(其中一台具备呼气末二氧化碳监测、连续性血(略))
5、电动吸引器 2台
6、抗栓泵 10台
7、震动排痰机 7台
8、医用控温仪 2台
9、防褥疮气垫床 20台
10、空气消毒机 2台(可人机共存)
11、可视喉镜 2台
12、地灯 1台
13、十二导心电图机 2台(支持12导联心电信号同步采集,同步热敏打印,具备联网功能)
14、除颤监护仪 1台(具备双向波除颤技术)
15、心肺复苏仪 1台
16、连续性血液净化设备 2台
17、双**注射泵 35台
18、输液泵 25台
19、肠内营养泵 5台
二、以上设备原则上必须是现货供应,确定采购后,货物到院时间不得超过三天。
三、公司资质要求:
1、代理公司和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后附在国家企业(略))
2、代理公司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三类产品)
3、代理公司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二类产品)
4、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含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
5、设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6、相关试剂及耗材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7、生产厂家给代理公司的授权书
8、代理公司法人和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9、代理公司法人给投标代理人授权书
上述资质材料应保证其真实、有效,有年检合格记录,对资质原件上的所有信息,尤其是年检、变更记录等重要信息,复印件应保证清晰完整,并全部加盖公章。签订合同之前,需提供代理公司资质原件,交由医院审计科查验合格后方可签订购销合同。
附件下载:(略)
医疗设备院内采购报价表doc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