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年渔业资源增殖放流苗种采购项目重新启动采购活动的公告
时间 : (略)
一、采购编号:(略)
二、采购方式:(略)
三、项目名称:宁波市鄞州区(略)
四、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暂停采购活动公告发布日期:(略)
五、重新启动采购活动公告发布日期:(略)
六、重新启动采购活动有关内容及说明:
1、因本项目整(略),现重新启动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略)至****年3月2日止。
3、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年3月11日9:00(北京时间,下同)。
4、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略):00(北京时间,下同)。
5、所有投(略)(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指定地点(蕙江路567号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西面一号门),在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不得进入开标现场。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6、开标过程:(1)检查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2)开启所有投标文件密封包装符合招标文件(略)件及(略),在开标室宣读(略)(4)开启资格证明文(略),并进(略)(5)在开标室宣布(略)。
以上过程全程视频监控记录,同时开启微信群视频语音通话方式邀请各供应商参与开标过程。
7、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招标代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进行收发。
电子邮箱:(略)
8、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1)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微信号。
9、本项目评审过程各工作人员及评委各成员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工具,各评委各成员座位间距保持安全距离,评审过程开窗通风。
10、采购文件中与上述内容有冲突的,均以本次重新启动采购活动公告为准。
11、疫情防控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特此公告。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传真:(略)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投诉受理部门:(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