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项目编号: (略)
二、 采购组织类型:(略)
三、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年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为项目(设施购置)(第二次) | 1 | (略) | 批 |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四、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 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销售的; 4.经信用中国((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磋商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五、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 发售时间:(略)7:00:00
上午:(略)
下午:(略)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36号青海省投资集团大厦10楼东侧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略)
4、磋商文件售价(元): (略)
六、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
七、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36号青海省投资集团大厦10楼东侧(略)
八、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略)
九、 磋商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36号青海省投资集团大厦10楼东侧(略)
十、 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年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为项目(设施购置)(第二次) | **** | 中国工商(略) | (略)(开户行号:(略)) | 磋商保证金应当以电汇、支票、汇票、本(略) | 收款单位:(略)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略),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 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 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2、 网上购买标书的投标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略)),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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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项目信息网》、《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36号青海省投资集团大厦10楼东侧
2、采购人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地址:(略)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略)
联系人:(略)
监督投诉电话:(略)
传真:(略)
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