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邻水县2019年华蓥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人工造林项目(坛同镇)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更正公告
******县2019年**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人工造林项目(坛同镇)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更正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2-25 16:12
采购项目名称 | ******县2019年**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人工造林项目(坛同镇) |
采购项目编号 |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省**市**县 |
代理机构 | ****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刘老师 |
代理机构地址 | **县鼎屏镇云峰三巷39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26-****660 |
采 购 人 | **** |
采购人地址 | **县鼎屏镇古邻大道北段397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87****0744 |
项目联系人 | 孔老师 |
项目联系电话 | 187****0744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02-25 16:12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2020-01-22 16:30 |
原公告名称 | **县2019年**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人工造林项目(坛同镇) |
原公告地址 | http://www.ccgp-sichuan.****.cn/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2c9240ae6fc9da50016fcc56dd2303ef.html |
项目包个数 | 1 |
更正事项、内容 | 1、该项目报名截止时间更正为2020年2月28日17:30,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更正为2020年3月13日9:00。 2、为严格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减少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保障群众健康,在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供应商最多派1名人员到场。供应商代表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时除原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料外,还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健康情况申报卡(见附件)或健康证明、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报告登记等疫情排查措施,服从防疫管控。未携带相关资料或不服从防疫管控的恕不接收。 3、按《****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
其它补充事宜 | |
采购品目名称 | |
更正文件下载地址 | 附件 |
备注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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