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项目编号: (略)
二、 采购组织类型:(略)
三、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略)看守所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监理采购项目 (第二次) | 1 | 0 | 元 | 工程监理 | 本项目按费率采购,控制费率:(略) |
四、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3.经信用中国((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4.供应商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所需能力。
五、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 发售时间:****-02-26 至 ****-03-03 17:30:00
上午:(略)
下午:(略)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略)((略))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略)
4、磋商文件售价(元): (略)
六、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
七、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格尔木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格尔木市泰山中路21号)四楼开标二室
八、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略)
九、 磋商地址:格尔木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格尔木市泰山中路21号)四楼开标二室
十、 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略)看守所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监理采购项目 (第二次) | **** | 中国工商银行格尔木昆仑路支行 | (略) | 转账 | 格尔木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略),可以自收到采(略)(发售 截止日(略),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信用代码证)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除原件外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备案。网上报名的投标单位将以上资料扫描后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的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邮箱:(略)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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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磋商) 2.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青海省政府(略)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
地址:(略)
2、采购人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
地址:(略)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略)
联系人:(略)
监督投诉电话:(略)
传真:/
地址: /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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