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建设标准化试点研究中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0/2/25 】 | ||
****中心建设标准化试点研究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 ****中心建设标准化试点研究 2、项目编号: **** 3、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中心建设标准化试点服务 4、合同履行日期:2020年6月30日之前。 5、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6、采购预算:35万元 最高限价:31.5万元 7、采购公告日期:2020年1月14日 8、开标日期:2020年2月25日9:00 9、评审委员会名单:吴用(组长)、王朝永、许扬(采购人代表) 10、招标单位名称:**** 地址:**市**大道 招标单位联系人:许扬 联系电话:159****5190 1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路1000号 项目负责人:徐玮 联系电话:0552-****702 12、收费标准:无,收费金额:0元 13、公告期限:2020年2月25日至2020年2月26日 14、成交人名称: **** 地址:**市华夏第一街区第8-6栋1单元5号 中标金额:31万元 综合得分:82分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要求 质量:合格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见附件 其他:/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投标单位(供应商)必须将盖章的扫描件和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同时发送至****@qq.com邮箱。 统一受理部门:****交易中心综合部 联系电话:0552-****901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管理局”网站咨询服务平台中的“投诉举报”栏提交。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 2020年2月25日 附件: 1、项目招标采购文件。 2、分项报价表 3、评审情况一览表
招标文件附件如下: 答疑附件如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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