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商采购(****)更改通知(二) 【信息时间: 2020/2/25 】 | |
一、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一、采购项目名称:职工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商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人名称:**** 地址:**市**区悦宾路1号 联系人:殷鑫瑶 电话:0771-****92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区朱槿路10号星岛国际三楼303号 联系人:梁升 联系电话:0771-****133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月16日 六、更正日期:2020年2月25日 窗体底端 七、更正事项、内容: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12号)要求,现对本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项目投标截止(开标)时间为:2020年3月11日9:30分。 2、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 (1)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公司寄送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市**区朱瑾路10号星岛国际303室。 收件人:梁升 联系电话:0771- ****133。 3、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取消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四、开标”的所有内容。 4、投标文件拆封及密封性检查。 截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和采购人的见证下拆开投标文件包封,采购人对投标文件密封性和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进行签字确认。 5、关于投标人的报价。 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商务技术符合性审查结束后,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情况填写开标记录表,****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报价、交货期等内容进行签字确认。 6、关于投标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1)为便于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投标人务必做到: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2)开标当天投标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会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确认。 (3)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请按通知内容执行,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 2020年2月25日四、采购人地址:**市 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殷鑫瑶 0771-****920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市**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星岛国际三层303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梁升 180****1025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2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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