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国土空间规划督察员队伍,强化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略)、《**省城乡规划督察办法》(省政府令第304号)和《**市城乡规划督察员管理办法》,决定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督察员候选人(以下简称督察员)遴选工作,充实市政府派驻国土空间规划督察员队伍力量,拟建立**市市本级国土空间规划督察员备选库,兹邀请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 一、遴选范围 督察员原则上在下列退休人员或不在公职岗位人员中遴选。 (一)在市、县自然**系统从事过相关管理工作的行政或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或具有注册规划执业资格、或具有土地矿产副高以上职称,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员。 (二)在高等院校、科研设计机构等单位从事过国土空间规划或土地矿产等方面工作,具有副高以上职(略)。 (三)其他具有注册规划执业资格或土地矿产副高以上职称,实践(略)。 二、具备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熟悉国家和省有关自然**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热心自然**管理工作,具有较高的相关业务水**较强的参政议政经验。 (三)身体健康,能够认真履行正常工作职责,适应异地派驻工作,首聘年龄(略),续聘年龄不得大(略)。 (四)坚持原则,敢于较真碰硬,廉洁自律,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组织纪律性。 三、遴选程序 (一)凡符合条件的人选均可在原工作单位自愿报名。 (二)申报人由(略),填报《**市国土空间规划督察员候选人推荐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市自然*(略)。 因党风廉(略)(政纪)处分(略)论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略)。 (三)市自然**和规划局组织对申报名单进行审查,征求所在辖区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符合条件、(略),纳入督察员备选库名单。 四、督察员选派 各派驻督区县督察员出现空缺时,市自然**和规划局从督察员备选库中择优选择督察员,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聘任派遣。 五、工作职责 督察员是指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向区县人民政府派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督察职责任务的工作人员。 督察员根据(略),以及经过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等,按照依法督察(略),对区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审、执行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苗头性(略),及时予以提醒、制止或提出督察建议和督察意见予以纠正,确保国家、省、市自然**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正确贯彻实施。 六、主要督察事项 (一)派驻地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自然**和国土(略) (二)派驻地政府及自然**主管部门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落实生态保(略) (三)派驻地政府土地开发利用与管理情况。 (四)派驻地政府(略)。 (五)派驻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略)处理情况。 (六)派驻地政府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土地管理委员会是否依规运作,制度是否健全。 (七)群众举报、信访投诉和媒体反映的涉国土空间规划具体问题是否依法受理和处理。 (八)市政府和市局交办开展的其他事项。 七、有关待遇 拟派督察员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自然**和规划局聘任为国土空间规划督察员,并颁发《**市国土空间规划督察证》。聘任期内的各种福利、医疗等待遇由原工作单位按政策执行,市自然(略)。 八、备选库的管理 备选库每年更新一次,对入库人员建立年审制度,入库人员自愿申(略),若审查后发现不良记录的,从出现不良记录之日起连续两年内不得再入库。 入库人员被选中后,因入库人员自身原因放弃履职的,不得再入库。 九、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略) 地 址:**市经济开发区尚府路19号A1-311室。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 箱:(略) 十、本公告由**市自然**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略) 2.督察员候选人主要业绩 **市自然**和规划局 ****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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