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编号: ****
发布时间:2020年 2月 27 日
一.招标条件
本发包项目**溪头镇木岭后一、****基地道路硬化工程已由**扶贫开发工作领导组以 歙扶组(2020)2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 扶贫资金。已具备发包条件,现按《**市小型项目交易实施办法》规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发包。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溪头镇
2.2资金来源: 扶贫资金
2.3质量要求: 合格
2.4招标控制价: 约88万
2.5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有内容;
2.6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7标段划分: 一 个标段
2.8项目类别:工程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为《**市**小型项目交易用户登记库》内公路工程 类别的企业。
3.2项目经理须是具备 公路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3.3 其他要求:按照****委员会文件通知,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不可用于投标。
3.4 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为响应国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式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0年3月2日正常上班时间派业务联系人持身份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介绍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汪女士进行报名(①报名时需将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指定邮箱;②资料费200元)。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在2020 年3月3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用信封密封好)缴至****开标现场,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一概不予受理。不是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结束后现场退还。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7000.00元 。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第一阶段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 3 月 3日 10 时00分,开标地点为****2楼开标室。
6.2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按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时需佩戴口罩,及疫情期间工作证明,现场配合测温消毒工作。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信息公开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0559-660012
地 址:**溪头镇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汪女士 联系电话:153****3148
地 址:****东苑**3栋113
九.监督
监督部门:****纪检委
监督电话::0559-66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