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 **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关于**省**市管城回族区**路34号3号楼4单元11层98号北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公告时间:(略)27 13:13:57 网络(略) **省**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将于(略)0时起至(略)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省**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略)com/(略)名:**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省**市管城回族区**路34号3号楼4单元11层98号北户(建筑面积:332.65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略))。 起拍价:(略).33元,保证金:(略)元,增价幅度:****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三天向**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办(略)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市管城回(略)。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略)至 (略)接受咨询。 法院于****年3月28日统一组织看样,有意者请电话联系刘法官,电话:(略) (请在工作时间内咨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略):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它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 **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开区支行 ,账号:(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买受人的真实身份并公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略) 联系地址: **市管城回族区南三环郑新公园西南角**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市管城回族(略) 二0二0年二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