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 **市召陵区人民法院关于位于**市召陵区黄河路与香山路交叉口东南角水木青城小区2#楼603号房屋依法拍卖(第二次拍卖)的公告(二次) 公告时间:(略) **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略)将于****年3月15日10时起至****年3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略)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6;户名:(略)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市召陵区黄河路与香山路交叉口东南角水木青城小区2#楼603号房屋依法拍卖。 起拍价:(略)元,保证金:2万元,增价幅度:****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市召陵区人(略)、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略)。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略)0时至(略)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安排看样。 四、本(略),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略)。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略),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房屋为(略),买人在竞买前,须自行了解标的物所属不动产管理部门过户相关规定,并自愿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产权无法过户的风险。本次拍卖标的不包括房屋内的家电、家具等可移动的物品。 七、特别提醒:标的物转让(略),因本次拍卖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策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原权利(略),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略),逾期视为买受(略)。原权利人本次拍卖前所欠的税费由原权利人负担。请竞买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3月9日前与本院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略)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市召陵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省分行,账号:(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略) 监督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略) ****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