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略)
**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公 告
霸土告字 [2020]2号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自然**和规划局决定以(略)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略)
编号 | 地块位置及界址 | 土地 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 (万元) | 履约 保证金 (万元) | 详细 情况 | |||
容积 率 | 建筑 高度 | 建筑 密度 | 绿地 率 | ||||||||
2020-8 | **市城区办事处大魏家营村,迎宾道南侧 东:(略) 西:(略) | 62000 | 居住用地 | <2.0 ≥1.3 | ≤70米 | ≤20% | ≥35% | 70年 | 25505 | 12753 | 见 须 知 |
2020-9 | **市扬芬港镇许家堡村,津保高速南侧 东:(略) 西:(略) | 13560 | 居住用地 | ≤2.3 ≥1.3 | ≤75米 | ≤20% | ≥30% | 70年 | 2612 | 1306 | 见 须 知 |
(略) | **市胜芳镇幸福街,芳清道北侧、芳济道南侧 东:(略) 西:(略) | 25112 | 居住用地 | <2.0 ≥1.3 | ≤68米 | ≤25% | ≥35% | 70年 | 7471 | 3736 | 见 须 知 |
二、竞买人范围
凡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除竞买土地后未按公开出让文件规定时间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拖欠本市土地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一年闲置未开发等行为的单位及其控股的股东(包括该单位控股或投资的企业和其他组织)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三、竞买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申请人(略)(法定假日不接受报名咨询),持营业执照副本、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和资信证明等有关文件,到**市益(略),申请人须详(略),有意参加竞买者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9日15时前,竞买资格确认截止时间2020年3月19日17时。
四、踏勘
本次出让地块,竞买人自行踏勘,一经竞(略)。
五、拍卖时间及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略)时在**市益津南路330号公共**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举行。
六、其(略)
(1)本次公告后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机及网上报名。
(2)本次公(略),以拍卖文件为准。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买人。
(4)出让宗地面积以政府最终颁发的《中华人民**国不动产权证书》为准,出让金根据实(略)。
(5)**市自然**和规划局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在**市益津南路330号公共**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略)
联 系 人:(略)
**市自然**和规划局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