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于2020年1月19日在《****政府采购网》、《**市公共**交易网》发布了****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磋商公告,现将原信息部分内容进行变更:
需变更的内容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0年2月14日14时30分
6.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6.2截止时间:2020年2月14日14时30分止(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现变更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0年3月19日8时30分
6.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6.2截止时间:2020年3月19日8时30分(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特殊要求如下:
(1)投标企业参加开标会议时只允许委派1名代表来参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并做好疫情期间的防护措施(带口罩和手套);(2)投标企业的参会人员必****社区或单位的证明(无发热、咳嗽、胸闷等情况,没有与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接触史或**返乡人员接触史,居家隔离达24天以上);(3)投标企业参会人员在开标室内要间隔一米以上距离,不要随意交谈,递交材料时按照顺序保持一定距离逐一递交;(4)投标企业在开标会议结束后迅速离开公共场所,评标结果在2个工作日后在原招标公告相对应的网站上查看;(5)参会人员要全****交易中心的管理。
以上变更内容与原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此内容为准。
采购人:****
地址:****人大街西30号
邮编:044300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7****0502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槐东南路国土公寓一单元701室
邮编:044000
联系人:任女士
电话:0359-****811
电子邮件:****@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