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栾城区绿源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市**区绿源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略)
项目名称:**市**区绿源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项目工程设计
机构项目编码:(略)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电话:(略)
采购人:(略)
采购人地址:(略)
采购人联系方式:(略)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地址:(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投标截至时间:(略)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略)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略)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略)(http://www.hbidding.com)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略)
招标文件售价:(略)
开标地点:(略)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略)
备注:为贯彻落实**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略)**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项目名称:**市**区绿源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项目工程设计
机构项目编码:(略)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电话:(略)
采购人:(略)
采购人地址:(略)
采购人联系方式:(略)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地址:(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投标截至时间:(略)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略)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略)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略)(http://www.hbidding.com)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略)
招标文件售价:(略)
开标地点:(略)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略)
备注:为贯彻落实**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略)**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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