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哈萨克自治县奎苏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略) 浏览次数:9
一、 招标项目编号: (略)
二、 采购组织类型: (略)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哈萨克自治县社区阵地及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奎苏镇社区服务中心附属用房建设项目 | | (略) | | 修建地上两层(内设办公室、会议室、警务室、卫生服务站、卫生间等)及相(略),建筑面积942平方米。(详见施工图纸及(略))。 | 详见(略)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略)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点击总公司-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略)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略)9:30:00
上午: (略)
下午: (略)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
3.标书售价(元): (略)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年3月3日至****年3月9日(**时间上午9:30-13:30,下午(略),节假日除外),报名时各投标单位需将相关资料电子版的pdf发至****@qq.com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代理公司会联系报名成功的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发送。(注:相关资料包含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招标文件费(略)元/份(售后不退)。
六、 投标截止时间: (略)
七、 投标地址: /
八、 开标时间: (略)
九、 开标地址: /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哈萨克自治县社区阵地及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奎苏镇社区服务中心附属用房建设项目 | **** |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吐哈分行**市**路支行 | **** **** **** **** **** | 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电汇或网银形式汇至指定账户 | 在汇款凭证上备注栏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XX项目 ”,若字数超标,可自行简写项目名称。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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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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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传真: /
地址: (略)
2、采购人名称: ****市**哈萨克自治县奎苏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传真: /
地址: /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略)
联系人: (略)
监督投诉电话: (略)
传真: /
地址: /
附件信息:
**哈萨克自治县奎苏镇牛羊屠宰点建设项目招标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