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朱集东矿区安置小区(大庄四期1标段79栋)室外及配套供电工程监理中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市朱集东矿区安置小区(大庄四期1标段79栋)室外及配(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招标方式:(略)
四、公告发布日期:(略)
开标日期:(略)
五、招标人:(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刘怀书 电 话:(略)
地 址:(略)
六、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地 址:东华物业综合楼319房间(**市报社印刷厂旁边)
七、中标单位名称及中标价:
中标单位:(略)
联系地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金水东路49号1号楼4层111号
项目总监:(略)
中标金额(费率): (略)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刘怀书(业主评委)、褚子良(评委组长)、宋维师、朱启琴、邵国芝
九、监督人:(略)
十、公告期限:(略)
收费标准: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3677元,详见(略)
若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略)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标(略)(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略)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略))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招标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略)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