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县****养猪场养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1月13日
开标日期:2020年03月05日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市**县梅山镇新**经二路67号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伍拾肆万伍仟柒佰零陆元伍角整(小写:****706.5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包括保育、育肥、配怀、自动料线等设备供货,以及安装、调试和相应的服务等。
供货及安装期:需在土建施工阶段预埋、预装的设备,供货、安装必须与土建施工进度同步;土建阶段相关工作完成后,其余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等工作须在30日历天内完成,达到验收条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黄红兵 江健、刘旭光、卢锋、殷俊峰
招标人名称:****
地址:**县梅山镇
联系人:卢主任
电话:136 4564 483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合****广场15幢401
联系人:孙工
电话:156 5516 1970
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 收费金额:2.55万元;
公告期限: 2020年03月05日至2020年03月06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合****广场15幢401,联系电话:156 5516 1970。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办公室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http://gks.****.cn/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0201_****589.html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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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05日
附件如下:
******县****养猪场养殖设备采购0113发布.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