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龙化哈尔滨矿业有限公司达连河地区矿用生产车辆(资产包六)
(略)达连河地区矿用生产车辆(资产包六)
交易项目编号:S11(略)
发布时间:(略)息来源:**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0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略)达连河地区矿用生产车辆(资产包六) | 项目编号:S11(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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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59 万元 | 评估基准日:||
10 | 挂牌日期:2020-3-6 |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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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略) |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时间17:00前提出受让申请并将人民币14万元保证金汇入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1)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2)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成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上述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 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后且意向受让方提交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3、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将被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现状充分了解,并视为承诺自身已具备为完成本项目标的资产现场拆除、装卸、运输、垃圾清运所需的国家及标的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条件和限制,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质量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由于废旧物资的特殊性,实际资产数量及重量与明细表及评估报告所涉及资产数量及重量可能会存在微小差异,最终交易以实际过磅数为准。 4、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 (1)认可并已详细阅读本转让项目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 (2)本项目受让方同意按照成交价款的3%支付交易服务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 (3)本项目交易双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交纳全部交易款项; (4)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打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凡涉及标的资产的(包括不限于)看管、存放、拆除、运输等一切费用、税费及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在资产移交过程中,受让方确保资产存储地点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硬件设施不受损害。受让方在资产移交完毕后,不遗留任何标的附属物。受让方负责装车,并承担费用及安全责任。 | ||
https://(略)com/dzsw/detail/904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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