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开始时间:2020年03月11日00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0年03月13日23时59分59秒
本隋唐**城**墙遗址(聂泰路至定鼎门段)保护展示工程(招标项目编号:/****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隋唐**城**墙遗址(聂泰路至定鼎门段)保护展示工程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001隋唐**城**墙遗址(聂泰路至定鼎门段)保护展示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1 | **** | 692.946085万元 |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 120日历天 |
2 | 敦****公司 | 683.493786万元 |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 120日历天 |
3 | **思成****公司 | 702.210151万元 |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 120日历天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1 | **** | 吕绍柳 | 一级注册建造师 鄂142****10483 |
2 | 敦****公司 | 杜** | 二级注册建造师 甘262****02984 |
3 | **思成****公司 | 彭于嫣 | 二级注册建造师 苏232****13704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1 | ****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 |
2 | 敦****公司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 |
3 | **思成****公司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一、开标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460.85元
质量承诺: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工期:120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敦****公司
投标报价:****937.86元
质量承诺: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工期:120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思成****公司
投标报价:****101.51元
质量承诺: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工期:120日历天
二、评标信息
1、否决投标情况:****集团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未通过。
2、评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打分情况:
|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报价部分 | 31.41 | 31.41 | 31.41 | 31.41 | 31.41 |
技术部分 | 23.70 | 24.50 | 24.90 | 24.20 | 25.00 | |
综合部分 | 18.50 | 18.50 | 18.50 | 18.50 | 18.50 | |
汇总 | 73.61 | 74.41 | 74.81 | 74.11 | 74.91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报价部分 | 31.54 | 31.54 | 31.54 | 31.54 | 31.54 |
技术部分 | 25.00 | 23.90 | 24.20 | 16.70 | 19.60 | |
综合部分 | 4.50 | 4.50 | 4.50 | 4.50 | 4.50 | |
汇总 | 61.04 | 59.94 | 60.24 | 52.74 | 55.64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报价部分 | 26.01 | 26.01 | 26.01 | 26.01 | 26.01 |
技术部分 | 23.10 | 23.20 | 23.60 | 18.50 | 19.30 | |
综合部分 | 3.50 | 3.50 | 3.50 | 3.50 | 3.50 | |
汇总 | 52.61 | 52.71 | 53.11 | 48.01 | 48.81 |
三、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姓名:吕绍柳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一级注册建造师 鄂142****10483
第二中标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姓名:杜**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二级注册建造师 甘262****02984
第三中标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姓名:彭于嫣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二级注册建造师 苏232****13704
四、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
第二中标候选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
第三中标候选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六、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管理局
七、公示期
2020年03月11日至2020年03月13日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及电话:龚先生0379-****3117
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符先生0379-****9777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管理局。
招标人:****
地址:**市**区开元大道232号
联系人:龚先生
电话:0379-****311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新区**路与****科技园1号楼903室
联系人:符先生
电话:0379-****9777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