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其他服务]关于大荆中队道路交通事故和违法车辆停放保管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乐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市·其他服务]****中队道路交通事故和违法车辆停放保管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中队道路交通事故和违法车辆停放保管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2020-03-10
********中队道路交通事故和违法车辆停放保管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2020-03-10 浏览次数:11
公示简要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
二、 单一来源编号: ****
三、 采购项目名称: 大荆中队道路交通事故和违法车辆停放保管服务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自行组织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1 | 大荆中队道路交通事故和违法车辆停放保管服务 | 1 | 136000 | 项 |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停车场签订的道路交通事故和违法车辆停放保管服务合同已经到期。原提供服务单位,在服务期内能按我单位要求提供相应服务,因此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与原提供服务单位进行谈判,续签合同。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
2、拟定供应商地址
**市大荆镇上花坦村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停车场签订的道路交通事故和违法车辆停放保管服务合同已经到期。原提供服务单位,在服务期内能按我单位要求提供相应服务,因此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与原提供服务单位进行谈判,续签合同。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
联系人: 周先生
联系电话: 0577-****1018
传真: /
地址: **市宁康东路201号
****管理部门名称: ****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 张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0577-****1331
传真: 0577-****1325
地址: **市伯乐东路5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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